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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宿州市华冠硅胶制品有限公司硅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硅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市华冠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报告+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17334568878
附件1:宿州市华冠硅胶制品有限公司硅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